第10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屏東縣內初賽參選活動
一、目的:
配合「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實施,甄選平日熱心推動環境教育,並有顯著績效之團體及人員,予以表揚,以達到充分運用民間環保資源,鼓勵全民參與並獎勵有功人士及團體對環保的貢獻。
二、指導單位:環境部。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四、獎勵項目及資格:
(1) 機關(構)組:
指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等。
(2) 學校組:
公私立大專院校所(分校或校區)、高中職(分校或校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等學校,不包含公私立幼兒園。
(3)社區組:
經所在地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村(里)辦公室等。
(4) 團體組:
經所在地政府主管機關核准立案、登記之人民團體。(不包括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
(5) 民營事業組:
經所在地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之事業。(總公司、分公司、分部、一般公司事業、農漁會、合作社、大眾傳播事業、金融服務業等)
(6) 個人組:
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星期六)前,將相關報名資料寄送至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始完成報名程序。
本活動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環保局綜合企劃科簡茉秝小姐,電話:08-7351911分機305或謝博帆先生,電話: 08-7351911分機314。
六、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