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Q&A



問 9: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送之成果報告需包含那些內容?

答: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應於每年 3 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送前 1 年環境教 育成果報告,包含工作內容、活動梯次、參與人數、成果與照片、滿意 度調查、檢討與展望等。

版權所有 ©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