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起算單位為開始報名前之二年度為計算單位,例如報名第8屆國家環境教育獎,依規定起算日期為108年4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止 。有關貴單位是否有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或自治條例情事,可至本署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