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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Q:環境教育法第24條第1項所稱之「限期辦理」,其期限是否有上限?

A:
行政院環保署於100 年7 月5 日以環署綜字第1000055744 號令,核釋環境教育法第24 條第1項所稱之「限期辦理」,其期限最長不得逾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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